北京锦绣发商贸有限公司

西安蓝海星座 呼声回应|西安市蓝海星座3号楼五证不全 大兴新区:督导项目单位报批资料

发布时间:2024-11-24 09:11:49

呼声回应|西安市蓝海星座3号楼五证不全 大兴新区:督导项目单位报批资料

10月13日,有市民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称2018年初购买的蓝海星座楼盘3号楼,今年已经完工,但至今五证不全,希望相关部门督促开发商尽快办好三号楼商品房的相关手续,为业主办好五证按揭手续。

随后,华商报向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发函咨询。得到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回复称,蓝海星座为衡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楼盘名称,该项目为企业自改项目,3号楼为开发部分楼栋,市房管局于2017年对该项目违规售房进行了查处。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督导项目单位准备土地手续报批资料,加快项目规划和土地手续进度。华商报记者 杨平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报社方正

西安市通报7起生活垃圾分类违法典型案例 一物业公司将生活垃圾交由无资质单位收集运输被罚1万元

8月20日,西安市城管执法系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生活垃圾分类违法典型案例媒体通报会召开。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以来,西安市城管执法队伍共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6万余次,其中检查小区27045个(次)、机关单位4890个(次)、商场、学校、医院6328个(次)、其他单位54800个(次);督促整改12585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751件。

会上,通报了7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菜坑岸马某烧烤店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5月27日,市城管执法支队莲湖大队执法人员例行检查时发现:菜坑岸马某烧烤店未按规定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宣传图、未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未按规定进行分类投放。执法人员现场向行政相对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5月29日前整改。5月30日执法人员复查时,行政相对人未按要求整改。执法人员拍照取证、现场对行政相对人调查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

行政相对人未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图、未规范设置垃圾收集容器等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的行为已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依据条例规定,执法人员于6月12日制作《行政违法案件处理意见报告》。经大队法制人员审核,案审会讨论决定,拟对相对人作出3000元的行政处罚。6月13日向行政相对人送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告知其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行政相对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执法人员于6月25日向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缴纳罚款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案件办结。

案例二:农兴路陕西某越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3月15日,市城管执法支队莲湖大队执法人员对农兴路蓝海星座小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执法人员现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要求,后经执法人员复查,全部整改到位。但7月9日执法人员再次到该小区巡查时发现,仍存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拍照取证,对行政相对人调查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勘验笔录》。

该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的行为已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依据条例规定,执法人员当场向该公司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行政处罚1000元的决定。行政相对人承认违法事实,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缴纳罚款,案件办结。

案例三:渭滨路某烧烤店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5月28日,市城管执法支队未央大队执法人员对白华路与渭滨路东南角某烧烤店生活垃圾工作进行巡查时发现,该商户存在未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出示执法证件,拍照取证、调查询问、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行政相对人承认违法事实。

行政相对人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依据条例规定和《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并经局法制部门审核,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的决定,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权利的权利。按照程序先后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法律文书。

行政相对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缴纳罚款,案件办结。

案例四: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浐灞二路分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3月26日,市城管执法支队未央大队执法人员对辖区荣德棕搁阳光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小区存在未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出示执法证件,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开启执法记录仪固定证据,并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责成该公司立即整改。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人员依据条例规定,参照《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在报经法制审核后,对行政相对人作出了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按照程序先后向其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在规定期限内自行缴纳罚款,案件办结。

案例五:某桥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4月23日,市城管执法支队雁塔大队执法人员对西沣东路一小区发巡查时发现:该小区所属的某桥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将小区内生活垃圾交由无资质单位收集运输。该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开启执法记录仪的同时,当场向行政相对人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现场制作了《现场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并责令其立即整改。

该公司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依据条例规定,经法制审核和案审会讨论研究,拟对该公司处以10000元罚款。执法人员按照执法程序,依次向行政相对人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行政相对人对处罚决定无异议,在规定时限内自行缴纳罚款,案件办结。

案例六:某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4月26日,市城管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执法人员对凤城二路西安某平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未规范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未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的情况。行政相对人已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填写了检查记录,全程取证,并责令该公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5月5日,行政相对人完成整改并主动提交了整改书面报告。5月9日,执法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该单位已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已张贴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和垃圾去向公示牌、已规范分类收集、贮存生活垃圾;存在问题均已按要求整改到位。

鉴于行政相对人首违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整改,经大队合议和法制审核,决定依据《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免于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该案办结。

案例七:某尚商贸有限公司未履行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职责

4月8日,市城管执法支队经开区大队执法人员巡查时发现,凤城四路西安某尚商贸有限公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不规范,未保持收集容器的完整整洁。行政相对人已违反《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执法人员填写了检查记录,全程取证,并责令该公司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

4月15日,执法人员复查时,该单位已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且完整和整洁。鉴于行政相对人首违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整改,经大队合议和法制审核,决定依据《西安市城管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试行)》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免于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该案办结。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常彭朵 实习生 康欣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相关问答

18年3月购入 西安蓝海星座 商品房一套,当时开发商承诺已有三...

法律咨询18年3月购入西安蓝海星座商品房一套,当时开发商承诺已有三证,另两证很快办好,交首付40%共35万,合同约定18年12月底办按揭,如果到期办不了,买方可要求退...

陈哲远的应援色是什么颜色?

❤生日:1996年10月29日。❤星座:天蝎座。❤体重:62kg(好瘦哦)❤身高:180cm(爱哥哥)❤粉丝名称:元宝❤应援色:淡湖蓝❤应援口号:拥哲为王,护哲为狂。陈...

描写天空的优美句子?

1.天蓝湛蓝湛的,那种蓝色,我在画家的笔下都不曾见过,仿佛是梦中的海洋;那几朵白云淡淡的,却异常素净,就像是在大海飘动的叶叶白帆;一片白云飘去,太阳露出...

展开全部内容